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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指南
2005-3-19 17:21:07
受理部门
各市、县、区公安(分)局,沿海市县公安边防支队、大队
咨询单位
各市、县、区公安(分)局,沿海市县公安边防支队、大队,省公安边防总队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公安部令第42号)
办理收费:免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一)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
年满16周岁公民凭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签证点办理。
注: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直接凭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
(二)办理其他地区《边境通行证》
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经当地派出所或单位保卫(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签证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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