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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指南
2005-3-19 17:21:07

受理部门 各市、县、区公安(分)局,沿海市县公安边防支队、大队
 咨询单位 各市、县、区公安(分)局,沿海市县公安边防支队、大队,省公安边防总队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

 办理收费:免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一)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
    年满16周岁公民凭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签证点办理。
注: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直接凭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
    (二)办理其他地区《边境通行证》
    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经当地派出所或单位保卫(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签证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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