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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轮许可证》办理指南
2005-3-19 17:13:51

受理部门 边防检查站
 咨询单位 各边防检查站、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办理收费:长期证10元/年,临时证2元/次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0号)

 办理流程
    1、办理《登轮许可证》需由申请人单位出具介绍信(由边防部门统一格式印制,填写时应载明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所属船舶或单位、职务、所登船舶名称,并注明事由、时限)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检查员对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资料进行查验(申请人的证件是否有效,是否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
    3、边检站根据管辖权限,分别由站、科领导对申请人出具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批,指定专人办理;
    4、办证检查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申请人的情况,为申请人办理年度证件(含半年)、季度证件、月份证件和临时证件;
    5、证件签发完毕,检查员应当面将证件交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清点份数,交待注意事项;
    6、收取相关费用,开具收费凭证;
    7、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备案和统计;
    8、对于申报的资料不符合办证规定或要求的,应填写《回执》交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回执》上注明未予办理的原因、缺少何种材料等,确保其补齐手续后即能顺利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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