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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船员登陆证》办理指南
2005-3-19 17:25:31

受理部门 边防检查站
 咨询单位 各边防检查站、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办理收费:8元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0号)

 办理流程
    1、办理《台湾船员登陆证》需由船方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有申请登陆或住宿的人员名单(含姓名、出生年月、永久地址和和船舶名称);
    2、检查员对申请人出具的资料进行查验(申请人的证件是否有效,是否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
    3、边检站根据管辖权限,分别由站、科领导对申请人出具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批,指定专人办理;
    4、证件签发完毕,检查员应当面将证件交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清点份数,交待注意事项;
    5、收取相关费用,开具收费凭证;
    6、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备案和统计;
    7、对于申报的资料不符合办证规定或要求的,应填写《回执》交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回执》上注明未予办理的原因、缺少何种材料等,确保其补齐手续后即能顺利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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