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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指南
2005-3-18 16:30:26

受理部门 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咨询单位 市、县公安机关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执法指导意见》
 办理收费:不超过10元/证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流程

    ①申请者持申请报告到当地公安机关领取《江苏省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并按规定填写,连同申请材料送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②县级公安机关按规定进行审核,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上报省辖市公安机关审批。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②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的证明材料;③房屋安全鉴定材料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④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材料;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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