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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局开展流动人员居民身份证委托办理工作
2008-8-22 15:59:17

  近日,南通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流动人员居民身份证委托办理工作。今后,凡户口属江苏省并在省内跨省辖市流动,急需换领(包括首次换领二代证)、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不包括16周岁以下人员、智残人员、精神病人),可以到该市暂住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办理点申请委托办证。南通市局还率先制定了流动人员居民身份证委托办理工作规范,并在媒体进行发布公告,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形象。(南通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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