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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 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8-4-16 11:31:35

  各市党委宣传部、公安局:

  为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印)

    江苏省公安厅(印)

 二O O八年四月九日

  

   

  

“迎奥运,文明出行”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一、竞赛组织

  省委宣传部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竞赛办”),负责协调指导各地竞赛活动的部署和阅卷、抽奖、颁奖等工作。各地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本地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省竞赛办设在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邮编:210024,通信地址:南京市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奥运知识。试题由100道选择题和20道判断题组成,共120题,刊载在《扬子晚报》和江苏省公安厅门户网、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网、江苏网、西祠胡同、江苏交广风行网5家网站上。

  三、竞赛方式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面向所有交通参与者,采取群众自发答题的方式进行。

  竞赛采用统一格式的答题卡。答题卡可以自行剪切、复制、下载,但必须与原规格相同,不得编辑、放大或缩小。

  参赛者于5月1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将答题卡邮寄至省竞赛办,信封上注明“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字样,也可将答题卡交由各市竞赛办集中统一寄送。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其中,一等奖14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28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42名,奖金各500元。省竞赛办将从上述获奖人员中抽取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省竞赛办不重复奖励。其他奖项,由省竞赛办负责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本次竞赛设组织奖27个,主要颁发给宣传广泛深入、组织有力、竞赛形式多样、活动效果良好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门、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和相关单位。其中推荐7个省辖市单位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表彰。

  五、抽奖方式

  所有奖项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从全部答对的答题卡中按组分别抽取。所有答题卡分为14组,其中,组织参赛的按市分别编组,共13个组,自发参赛的编为1组。每组分别抽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组织奖由各市竞赛办推荐省竞赛办综合评定。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以此作为深入推进全省“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深入开展平安江苏创建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门的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本地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要制定推进竞赛活动开展的工作计划,落实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取得预期目标。

  (二)加强宣传。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地方媒体发布竞赛消息,刊登竞赛试题,组织开展广播竞猜、电视抢答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进一步丰富竞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地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媒体宣传、活动进展等信息、图片请及时报省竞赛办(公安机关通过公安网发至省公安厅交通管理综合处邮箱)。各市组织工作报表和工作小结由省辖市竞赛办汇总后于5月2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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