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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9 月 27 日 上午 8
时三十分许,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政委李全庭同志,在前往徐州市开会途中,为了避免车祸发生,保护迎面疾速驶来的一辆出租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乘车辆故作避让,刚巧撞在道路中间隔离带上,不幸牺牲,时年
48 岁。
李全庭同志 1957 年 12 月生于邳州市议堂镇议堂村的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在议堂镇议堂村小学、议堂镇中学读书。 1976 年 2
月,响应祖国的号召,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沈阳军区 81043
部队服役,先后任战士、班长等职。在部队期间,李全庭同志积极追求进步,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军事技术知识,曾多次受到部队嘉奖,先后两次被评为“红旗车驾驶员”和“优秀义务兵”,一次被授予“学雷锋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于
1979 年 3 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84 年 10 月,李全庭同志退伍安置到邳州市交通局工作, 1987
年转入市公安局工作,先后担任车管所民警、副所长、所长,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等职。生前被授予二级警督警衔。李全庭同志多次被邳州市委、市政府和徐州市公安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先进干警”、“人民满意警察”等荣誉称号,
2003 年 1 月被徐州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
李全庭同志是农民的儿子,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在党和人民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从警 20
年来,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爱憎分明,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对公安事业一往情深。他立足于本职工作,身体力行,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总是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毫不犹豫、竭尽所能地给予帮助;他默默无闻地关心和帮助因家庭困难而面临辍学的学生,他的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充分展示了一名公安民警的理想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李全庭同志尽管收入不高,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一个孩子上学,家属多年来一直下岗在家,全家三口人生活全靠他一个人的工资来维持,家中还有二个老实巴交、条件较差的哥哥需要他来帮助,但他还是不时挤出钱来支持别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多年来,他做到视群众如父母,以真情换真心,以实实在在的爱民实践,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爱戴,从而被广大群众誉为“人民的好警察”、“群众的贴心人”。
李全庭同志与人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时处处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用青春和热血实践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崇高追求。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常年工作在交巡警第一线,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在车流、人流中站高峰;顶烈日,冒酷署,夜以继日地战斗在交通肇事案件的侦破现场。他一心扑在工作上,连妻子住院、孩子生病都无暇顾及,经常是连续十几天不回家;他患高血压、心脏病,但仍然带病坚持工作,不离岗位。李全庭同志忠于事业,忠于法律,坚持正义,从不为财物所累,不为亲情所困,面对灯红酒绿的诱惑,能站稳脚跟;在亲情、友情的包围中丝毫不放弃工作的原则。他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出发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不断拓宽为民服务领域,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树立了新时期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李全庭同志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十年来如一日,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忠诚地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无论是道路执勤、为民排扰解难还是巡逻盘查,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他总是首当其冲,身先士卒,把困难和危险留给自己,把方便和安全让给他人。在工作岗位上始终把持自我,视形象、操守如生命,时刻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淡泊名利,为警清廉,秉公办事,从不谋取私利,表现了一个人民警察的高风亮节。李全庭同志的家境很不宽裕,金钱对他来说也许是急需的,但他能始终把挂自己的家门,不让铜透侵蚀,时刻以自己的行动努力实践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办事,一心一意为民的人生追求。他忠于职守,不图名利,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无愧于新时代的人民公仆。
(来源:公安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