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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兴家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7-6-1 21:49:54

各市公安局党委(党组):

根据省委苏委〔200787号、88号、155号、156号通知:

孙兴家同志任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兼任督察长,免去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建平同志任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王少鹏同志为副厅级;

免去曾剑明同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督察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江苏省公安厅委员会

OO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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