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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和谐社会主题,咬定平安创建目标,严密社会防范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充分发挥平安创建主力军作用,努力为全省“两个率先”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群众安全感调查中,我省位居前列。主要情况是:
――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保持平稳。全省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2.1万起,同比下降0.4%,破案20.5万起,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 ――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量下降。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同比下降0.7%,杀人案件同比下降16.4%。 ――多发性侵财类案件比去年略有下降。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社会面防范控制力度,多发性侵财类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共立侵财类案件36.98万起,同比下降2.8%,其中,“两抢”案件同比下降14.2%。 ――交通事故总量下降,死人数和财产损失降幅较大。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27690起,造成760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68.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1.9%、6.1%和28.3%。 ――火灾事故总量上升,但致人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上半年,全省共发生火灾事故19249起,造成166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6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2.5%和下降11.2%、33.1%、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