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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奋斗目标: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省要努力实现“八个位居全国前列”、“七个最低”,各县(市、区)要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的总体奋斗目标。围绕全省奋斗目标,省公安厅提出了全省公安机关建设平安江苏“八个领先”、“八个最低”的三年奋斗目标,即公安工作的八个主要方面要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八项主要指标要处于东部沿海省份最低水平。
二、总体思路:
打造情报信息、防控体系、破案攻坚“三大品牌”,建立现代警务和依法从严治警“两个机制”,凸显基层基础建设和科教强警“两个优势”。
三、主要措施:
一是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主动积极地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巩固和发展全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二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突出的治安问题,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向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发起强大的攻势,充分发挥严打的威慑作用。三是始终把构建“大防控”格局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全面加强城市社区、街面路面、治安卡口、单位内部、科技防范五大防控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分子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切实增强驾驭控制动态治安局势的能力。四是始终把健全“大调解”机制作为平安创建的基础工程,全省县、乡两级都建立了由司法、公安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妥善处理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主要支柱:
大调解机制建设、大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五、公安机关平安建设基本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融入大局、积极作为,在"两个率先"的全局中找准位置、确定目标,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推动形成全社会齐心共建平安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把各种不平安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千方百计地防止和减少影响江苏平安的重大事件、案件和事故;
——必须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主动进攻、准确打击,积极探索严打斗争的新机制、新形式,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不断增强打击犯罪的强大威慑力;
——必须始终坚持遵循规律、科学创建,扎实抓好长期管用、群众得实惠的基础工程,积极探索维护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
——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保民平安的公安精兵、执法为民的廉洁警队;
——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充分调动各地和全体民警的积极性,着力破解发展中的障碍和难题,创造江苏公安工作的新鲜经验,不断开创平安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六、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目标:
再经过三年的努力,力争要在公众安全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击刑事犯罪、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公共安全监管等方面做到“9个位居全国前列”;在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案件发案率、可防性侵财案件发案率等方面,与其他东部沿海省份相比,做到"8个最低水平";各市、县(市、区)做到"7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7类案件、事件和事故。 |